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增城区石滩镇中心卫生院三江分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增环管验〔2017〕38号
增城区石滩镇中心卫生院三江分院: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增城区石滩镇中心卫生院三江分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增城区石滩镇中心卫生院三江分院位于增城区石滩镇三江爱卫路11号,主要建筑包括:1栋3层急诊大楼、1栋3层门诊大楼、1栋2层住院大楼、2栋3层宿舍楼、2栋4层宿舍楼。医疗设备有:X光机(5mA)1台、黑白B型超声诊断仪1台、心电图机1台、显微镜1台、尿分析仪1台、血球计数仪1台、心电监护仪1台、半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电解质分析仪1台、恒温培养箱1台、血凝分析仪1台、心脏除颤器2台、呼吸机1台、胃肠机1台、电动吸引器2台、麻醉机1台、多功能手术床1台、无影灯1套、新生儿抢救床1台、新生儿保温箱1台、胎儿监护仪1台、多普勒胎心仪1台、高压灭菌设备1套等。我局于2009年12月18日以“增环影〔2009〕156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如下:项目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二级生化+脱氯消毒处理)(处理能力100 m3/d)处理后经附近污水管网排入县江河;厨房油烟废气经静电除油烟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噪声源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X光、CT机等放射性源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医疗废物、治理设施污泥和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并落实相关的应急设备和措施,设置足够容积的风险应急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标准及环评批复要求(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报告DQ-2017052410号、广州市增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F2017Y071)。
经审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