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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增城市增林贸易有限公司景新国际名城扩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2017-12-01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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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环管验〔2017〕51号

      增城市增林贸易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增城市增林贸易有限公司景新国际名城扩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增城市增林贸易有限公司景新国际名城扩建位于增城区中新镇风光路,主要建设1栋23层住宅(自编号11#)、1栋25层住宅(自编号12#)、1栋1层垃圾转运站、1栋1层气化站及地下停车场和地下设备房。其中电信设备用房、公厕、文化活动站和物管二(房)位于11#住宅楼一层。我局于2016年12月27日以“增环评〔2013〕117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已经落实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中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取得区水务局排水许可证 (穗增水排证许准〔2016〕第34号)。住户厨房油烟采用抽油烟机抽风经住宅内的排气竖井引至屋顶排放;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经通风换气装置引至地面排放;噪声源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经审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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