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中都(广州)物流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增环管验〔2017〕48号
中都(广州)物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中都(广州)物流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位于增城区增江街四丰村梅花岭,主要建设1栋1层仓库(自编1栋)、1栋1层食堂(自编2栋)、1栋3层办公综合楼(自编3栋),地下一层消防水池(自编U1)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生产设备:厢式货车8台、叉车15台。我局于2015年7月30日以“增环评〔2015〕83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如下: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荔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取得区水务局排水许可证(穗增水排证许准〔2017〕第31号)。食堂油烟经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由内置烟道引到食堂楼顶排放; 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应的隔音、吸声、减振等综合措施治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根据广州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报告GZH17071965501号显示,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排放均符合环评批复标准要求。
经审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