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昌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百花山庄御景园 (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增环管验〔2017〕53号
广州昌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广州昌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百花山庄御景园(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位于增城区荔城街大道北侧、百花大道两侧,主要建设9栋18层住宅楼(自编号P1-P9);17栋别墅A、B、C户型,地上2层部分地下1层(自编号A9-A10、B8-B13、B15、C9-C13、C15-C17);54栋别墅D、F、G、H、J、K、L、M户型,地上3层部分地下1层(自编号D1-D4、F1-F4、G1-G4、H1-H16、J1-J11、K1-K2、L1-L4、M1-M9)及地下车库,配套公建物业管理房、卫生间、电信用房等。我局于2011年7月4日以“增环评〔2011〕90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已经落实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生活污水已接驳市政管网排入荔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取得区水务局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穗增水排证许准〔2017〕第42号)。住户厨房产生的油烟经内置烟道引至楼顶天面排放;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经通风换气装置引至地面排放;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应的隔音、吸声、减振等综合措施治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经审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