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市东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景新创新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增环管验〔2017〕36号
广州市东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广州市东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景新创新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广州市东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景新创新中心位于增城区中新镇风光路136号,主要建设1栋7层的办公楼及配套13个地面停车位。我局于2016年9月12日以“增环函〔2016〕421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已经落实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生活污水接驳市政管网排入中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取得区水务局排水许可证 (穗增水排证许准〔2017〕第19号)。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经审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