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市绿野侨建房地产有限公司侨建•御苑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增环管验〔2017〕45号
广州市绿野侨建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广州市绿野侨建房地产有限公司侨建•御苑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位于增城区中新镇团结村焦冚岗地段,主要建设2栋10层住宅楼以及公建配套设施、设备用房、地上车库和地下室。我局于2015年7月6日以“增环函〔2015〕272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备案。
该项目已经落实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中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取得区水务局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穗增水排证许准〔2017〕第50号)。住户厨房产生的油烟采用抽油烟机收集后统一由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备用柴油发电燃烧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经通风换气装置引至地面排放。噪声源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经审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