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者助手
  • 无障碍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力源实业有限公司力源豪苑(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2017-12-01 来源: 本网
    【字号: 分享
       增环管验〔2017〕40号

    广州力源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广州力源实业有限公司力源豪苑(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广州力源实业有限公司力源豪苑(二期)位于增城区荔城街大道北侧、百花大道两侧,主要建设5栋3层住宅楼(自编号3-7栋)、1栋5层住宅楼(自编号2栋)、1栋6层商业住宅楼(自编号1栋); 1栋负一层安装一台3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我局于2008年9月27日以“增环影〔2008〕102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已经落实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生活污水接驳市政管网排入荔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取得区水务局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穗增水排证许准〔2016〕第23号)。备用发电机尾气应经水喷淋处理再由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住户厨房产生的油烟经内置烟道引至楼顶天面排放;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经通风换气装置引至地面排放;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应的隔音、吸声、减振等综合措施治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标准及环评批复要求(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监测结果2017ES0737R02号)。

      经审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8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