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增城沙埔富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塘沙埔富好城商住小区(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增环管验〔2017〕52号
增城沙埔富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增城沙埔富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塘沙埔富好城商住小区(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增城沙埔富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塘沙埔富好城商住小区(二期)位于增城区新塘镇沙埔光明路33号,主要建设内容:建设5栋7层、2栋12层住宅楼、首层皆为商铺, 1栋5层商业楼。我局于2005年12月26日“增环影〔2005〕213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已经落实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取得区水务局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穗增水排证许准[2017]53号)。住户厨房产生的油烟采用抽油烟机收集后统一由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项目未设会所及未安装备用发电机;噪声源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生活垃圾定点堆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经审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