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市中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金马东湖改造项目(一期)(东湖居、悦湖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增环管验〔2017〕31号
广州市中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广州市中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金马东湖改造项目(一期)(东湖居、悦湖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广州市中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金马东湖改造项目(一期)(东湖居、悦湖居)位于增城区增江街东湖周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金马东湖居3栋14层住宅(自编号A1-A3),2栋15层住宅(自编号A4-A5),配套设置物业管理、文化活动站、设备用房、裙楼商铺、地下室,商业裙楼不设餐饮功能,在A4栋负一层设置一台440KW发电机;金马悦湖居1栋6层住宅(自编号B1),3栋4层住宅(自编号B2-B4),3栋14层住宅(自编号B5-B7),配套设置物业管理、文化活动站、设备用房、裙楼商铺、地下室,商业裙楼不设餐饮功能, 在B6栋负一层设置一台260KW发电机。我局于2013年9月11日以“增环评〔2013〕100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已经落实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生活污水已接驳市政管网排入荔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区水务局排水许可证号:穗增水排证许准〔2017〕第29号)。住户厨房油烟经内置烟道引至楼顶天面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由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经通风换气装置引至地面排放。生活垃圾定点堆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标准及环评批复要求(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报告DQ-2017052802号)。
经审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