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驭风旭铝铸件有限公司增产250万件铝合金轮毂/年扩建(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增环管验〔2017〕25号
广州驭风旭铝铸件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广州驭风旭铝铸件有限公司增产250万件铝合金轮毂/年扩建(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广州驭风旭铝铸件有限公司位于增城区仙村镇仙宁路498号,一期项目主要建有1栋单层生产车间厂房(A-3)及配套设施用房(其中D-2为双层办公用房、D-4为双层办公用房、D-6为双层涂装物料房、D-8为单层空压机/配电房)、1栋单层成品仓库(A-5)、油漆和溶剂仓库(A-14、A-15)各1间、1栋6层职工宿舍(B-2)。生产设备包括:1台单室模具加热炉、21台ANC铸造机、4台LPD铸造机、7台X光射线检测机、12台数控切边机、2台中心钻孔机、1台旋压机、1台旋压机械手、1台铝毛坯加热炉、2条热处理线、2台通道式抛丸机、7台校正整形机、16台数控立车、15台数控铣床、25台数控卧车、2台通过式清洗机、2台氦气气密性试验机、8台卧式气密性试验机、1台三坐标测量仪、1台铝轮去毛刺机、2条230型前处理线、2条3C1B喷漆线、1条1C1B喷粉线、4台搬运机器人、1台纯水制取机、4套直接冷却水循环系统、2台双工位跳动仪、2台压钢套机、1台缠包机、1台20 m3/min空压机、2台58m3/min空压机、3台45m3/min空压机、6个压缩空气储气罐、10个压缩空气过滤器、1套余热利用系统、3台冷冻式空气干燥机、2台微热再生空气干燥机。我局于2015年2月9日以“增环评〔2015〕16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如下:项目喷漆房漆雾水帘喷淋水、清洗机清洗用水及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及气密性检验废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产废水、前处理废水依托原有工程的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全部回用作厂区漆雾喷淋用水、冷却水循环系统补充水和广州立中锦山合金有限公司熔铝废气喷淋除尘及ADC铝锭产品铸锭冷却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经石新公路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水务局排水许可证号:穗增水排证许准〔2014〕第021号)。1、A-3厂房设一台密闭式抛丸机,产生的粉尘经S9滤筒式反吹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新增排气口(1#)排放;2、A-3厂房内设2条前处理线,前处理车间需为封闭式车间,酸洗过程在密闭设备内进行,并配备抽风系统,酸雾废气经酸雾净化塔处理后通过新增排气口(2#、3#)排放;3、喷漆房产生有机废气采用“水帘柜+废气清洗塔+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新增排气口(4#~9#)排放;固化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通过固化炉抽风系统集中收集至焚烧炉,经“高温裂解+滤网过滤”处理后通过新增排气口(10#、11#)排放;4、员工用餐依托现有食堂,厨房油烟通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各类生产设备已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废石棉垫圈、废漆渣、废漆桶、废有机溶剂、废切削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含油污废抹布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标准及环评批复要求(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E201700639a)。
经审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项目扩建二期工程建成后需报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三、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