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市捷盛摩托车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增环管验〔2017〕19号
广州市捷盛摩托车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广州市捷盛摩托车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广州市捷盛摩托车有限公司位于增城区仙村镇上境村、基岗村大冚、田头园(土名),项目主要建筑物包括:1栋一层厂房、1栋两层办公楼和1栋四层宿舍楼(1楼为饭堂)。我局于2015年8月27日以“增环评〔2015〕90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如下:项目生活污水(包括厨房含油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10m3/d)处理,排入市政管网后汇入仙村运河。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各类装缷设备已采取减振、隔声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标准及环评批复要求(环美环测2017年第031507号)。
经审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