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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恒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山时代花园(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的意见

    2017-02-21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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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环预验〔2017〕6号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恒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山时代花园(一期)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的意见

    广州恒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广州恒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山时代花园(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预验收意见如下:

      一、广州恒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山时代花园位于增城区朱村街凤岗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栋26层(自编号1#-3#)、7栋25层高层住宅(自编号4#-8#、13#-14#);商业楼7栋地上2层(编号分别为商业A、B、C、D、E、F-1、F-2、G-1、G-2、G-3、H-1、J及地下车库),项目在住宅楼6#楼负一层发电机房安装一台680kw的备用发电机。我局于2014年3月25日以“增环评〔2014〕27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已经落实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1810 m3/d,采用地埋式A2/O处理工艺)处理后排向南面广汕公路的排水渠,然后向东排入西福河支流——朱村街北方排洪渠(距离项目东面边界约1345米),再汇入朱村运河,最终纳污水体为西福河(西福桥—仙村河段)。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由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住户厨房产生的油烟采用抽油烟机收集后统一由内置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经通风换气装置引至地面排放;合理安排房间功能布局等措施;生活垃圾定点堆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期验收不涉及商业餐饮。

      二、鉴于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后方可办理备案手续等实际情况,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管理问题的复函”(环发〔1999〕154号),同意该项目先行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

      三、项目投入使用后入住率达到75%以上,柴油发电机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向我局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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