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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皇朝御苑酒店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收的意见

    2016-12-27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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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环管验〔201655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皇朝御苑酒店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竣工环保验收的意见

     

    广州皇朝御苑酒店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广州皇朝御苑酒店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收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广州皇朝御苑酒店有限公司位于增城区仙村镇基岗石井窿,现建成的建筑物为1栋12层、1栋10层、1栋9层的客房酒店主体楼、2栋3层宴会厅,建筑面积约为46310m2,配套8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一台、冷却塔3台、风机组3台。我局于2009年12月14日以“增环影〔2009〕150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如下:项目产生的污水经自建一套设计处理能力为576吨/日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采用隔油隔渣+调节池+厌氧+接触氧化+沉淀池+过滤池处理工艺),经处理后排放;中、西餐厨房使用液化石油气,油烟废气分别经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由内置烟道引至地面排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餐饮残渣、废油和潲水属严控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标准及环评批复要求(增环监验字〔2016〕第23号)。
       
    经审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二期工程建成后需报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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