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山水城二期工程规划调整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增环管验〔2017〕21号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山水城二期工程规划调整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山水城二期工程规划调整项目位于增城区中新镇团结村地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6栋18层住宅楼(编号173~178#、183~188#、193~196#)、36栋3层住宅楼(编号189-1~189-6#、190-1~190-10#、191-1~191-8#、192-1~192-6#、197~202#),(环评审批内容:16栋2层住宅楼经增城市城乡规划局增规批〔2009〕020号图,变更为3层住宅楼)配套半地下商铺(不设餐饮功能)(编号173~185#地下商业)、1个2层地下停车场、1个配电房和1个居委会办公室。我局于2012年9月11日以“增环评〔2012〕118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已经落实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生活污水已接驳市政管网排入中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区水务局排水许可证号:穗增水排证许准〔2016〕第16号)。住户厨房油烟经内置烟道引至楼顶天面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由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经通风换气装置引至地面排放。生活垃圾定点堆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标准及环评批复要求(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报告DQ-2017042702号)。
经审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