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增城市宇利实业有限公司宇利欧亚公馆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的意见
增环预验〔2017〕17号
增城市宇利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增城市宇利实业有限公司宇利欧亚公馆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预验收意见如下:
一、增城市宇利实业有限公司宇利欧亚公馆位于增城区荔城街增滩路28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栋17层住宅楼、4栋18层住宅楼、2栋1层商业楼及地下2层停车场,其中地下停车场配置1个地下电信用房、1个地下变配电房及配套公建。我局于2014年7月9日以“增环评〔2014〕87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已经落实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生活污水已接驳市政管网排入荔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务局排水许可证号:穗增水排证许准〔2017〕第10号)。住户厨房油烟采用抽油烟机抽风、备用发电机尾气应经水喷淋处理再由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经通风换气装置引至地面排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鉴于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后方可办理备案手续等实际情况,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管理问题的复函”(环发〔1999〕154号),同意该项目先行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
三、项目投入使用后入住率达到75%以上,按规定向我局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