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豪进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配件物流仓库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意见
增环管验〔2016〕56号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豪进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配件物流
仓库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意见
广州豪进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广州豪进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配件物流仓库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广州豪进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配件物流仓库位于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村,主要为汽车零配件物流仓库,建筑有1栋3层及1栋1层的生产厂房(功能改为物流仓库使用)3栋1层的仓库及1栋5层员工宿舍。我局于2016年9月9日以“增环评〔2016〕84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如下:项目产生的污水经自建一套设计处理能力为60吨/日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采用隔油隔渣+调节池+厌氧+接触氧化+沉淀池+过滤池处理工艺),经处理后排入新沙大道北的市政合流管;厨房油烟废气经一套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餐饮残渣、废油和潲水属严控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标准及环评批复要求(增环监验字〔2016〕第22号)。
经审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