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希美克(广州)实业有限公司BBG(内置百叶中空玻璃)车间改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增环管验〔2017〕17号
希美克(广州)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希美克(广州)实业有限公司BBG(内置百叶中空玻璃)车间改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希美克(广州)实业有限公司BBG(内置百叶中空玻璃)车间改扩建项目位于增城区中新镇风光路388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幢2层厂房A1,总建筑面积约9564平方米,将原有厂区的2条BBG(内置百叶中空玻璃)生产线搬至新厂房A1内,BBG生产规模扩至70300套/年。本次改扩建项目不新增设备。我局于2016年4月1日以“增环评〔2016〕43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如下:新增员工生活污水与原有厂区生活污水一并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 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新污水处理厂处理; 新增生产废水约59.8t/d,现有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不能满足扩建后全厂生产废水处理的需求,该公司对现有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进行了改造,改造后污水处理站规模144t/d(区水务局排水许可证号:穗增水排证许准〔2016〕第32号)。打胶和封胶工序产生的VOCs分别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裁切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5米高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异丙醇擦拭过程产生的VOCs为无组织排放;食堂厨房油烟废气须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标准及环评批复要求(贝 环境检测QB字(2017)第0455号)。
经审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