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市敏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锦绣御景国际四期商业、住宅楼(自编为G1-G2、H1-H2座)和四区地下停车库(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增环管验〔2017〕33号
广州市敏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广州市敏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锦绣御景国际四期商业、住宅楼(自编为G1-G2、H1-H2座)和四区地下停车库(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广州市敏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锦绣御景国际四期商业、住宅楼(自编为G1-G2、H1-H2座)和四区地下停车库(二期)位于增城区荔城街金星村金竹岗,建设1栋26层(编号G1)商住楼、1栋24层(编号G2)商住楼、(G1-G2座外连3层公建配套用房和1层G1商铺)、2栋31层(自编为H1-H2座)商住楼及四区地下2层停车库。我局于2012年9月18日以“增环评〔2012〕137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已经落实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生活污水已接驳府佑路的市政管网排入荔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区水务局排水许可证号:穗增水排证许准〔2014〕第23号)。住户厨房油烟经内置井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经通风换气装置引至地面排放。噪声源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生活垃圾定点堆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标准及环评批复要求(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监测报告2017ES0633R01号)。
经审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