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金实房地产有限公司金时花园建设项目(北区)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的意见
增环预验〔2017〕10号
广州金实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广州金实房地产有限公司金时花园建设项目(北区)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预验收意见如下:
一、广州金实房地产有限公司金时花园位于增城区增江街西山村,项目分期建设,本次验收的是北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层住宅共14栋{自编号住宅楼A1-a、A1-b;A2-a、A2-b、A2-c;A3-a、A3-b;A4-a、A4-b;A5;A6-a、A6-b;A7-a、A7-b栋(均为18层高)};低层住宅共14栋{自编号住宅楼B1栋(4层)、B2~B14栋(3层)};商业自编号C1~C3;地下室自编号DX1;幼儿园自编号D3。本期项目设1台800千瓦备用柴油发电机(放置在A3栋地下一层发电机房内)。我局于2014年10月16日以“增环评〔2014〕133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已经落实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项目生活污水接驳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荔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水许可证:穗增水排证许准〔2016〕第13号);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及住户厨房油烟由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安装有抽排风系统;生活垃圾定点堆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鉴于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后方可办理备案手续等实际情况,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管理问题的复函”(环发〔1999〕154号),同意该项目先行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
三、项目投入使用后入住率达到75%以上,柴油发电机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向我局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