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东顺科汽车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增环管验〔2017〕9号
广东顺科汽车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广东顺科汽车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广东顺科汽车电气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增城区增江街纬四路9号A3栋厂房三楼。主要生产设备:手动流水装配生产线1条、自动流水装配生产线1条、自动端子机4台、铜带机1台、液压机2台、剪线机2台、自动切压机6台、波纹管裁断机1台、剥皮机1台、烘烤机1台、加热沾锡机1台、立式微型注塑机3台、塑料烤干机1台。我局于2016年6月20日以“增环评〔2016〕64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如下: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荔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已取得区水务局排水许可证号:穗增水排证许准〔2013〕第002号);注塑工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为无组织排放;沾锡工艺中产生的含锡废气经集气罩引至高空排放;噪声源已经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生活垃圾定点堆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标准及环评批复要求(环美环测2017年第020802号)。
经审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