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市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学府名郡花园(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的意见
增环预验〔2017〕14号
广州市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广州市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学府名郡花园(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预验收意见如下:
一、广州市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学府名郡花园(二期)位于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白山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栋20层住宅楼自编号(A5#-A6#)、2栋17层住宅楼自编号(B1#-B2#),并设置文化活动站、物业管理、社区居委会等公建,配套1座公共厕所。我局于2014年8月13日以“增环评〔2014〕98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已经落实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500m3/d)A2O(二级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工艺(MBR生物膜过滤)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绿化,其余就近排入东平涌,最后汇入东江北干流。住户厨房产生的油烟采用抽油烟机抽风,再由内置烟道引至楼顶天面排放;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经通风换气装置引至地面排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鉴于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后方可办理备案手续等实际情况,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管理问题的复函”(环发〔1999〕154号),同意该项目先行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
三、项目投入使用后入住率达到75%以上,应按规定向我局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