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市寓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创滨江花园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的意见
增环预验〔2017〕15号
广州市寓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广州市寓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创滨江花园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预验收意见如下:
一、广州市寓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创滨江花园位于增城区增江街西山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12层住宅楼(自编号4-1栋)、2栋15层住宅楼(自编号4-1栋、5栋),1栋3层商业(自编号C)、地下车库(自编号T)以及D、E、F、G裙楼商铺。我局于2015年3月2日以“增环评〔2015〕15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已经落实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生活污水经接驳市政污水管网,送荔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接驳口在广汕公路珠江学院段,已办理排水许可证:穗增水排证许准〔2016〕第33号);住户厨房产生的油烟经内置烟道引至楼顶天面排放;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经通风换气装置引至地面排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鉴于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后方可办理备案手续等实际情况,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管理问题的复函”(环发〔1999〕154号),同意该项目先行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
三、项目投入使用后入住率达到75%以上,按规定向我局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