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者助手
  • 无障碍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增城区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10-25 来源: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
    【字号: 分享

    穗环管影(增)〔2024〕175号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增城区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广州国际物流产业枢纽)项目地块位于增城区朱村、永宁、中新三镇(街)交界地段,地处广汕公路以南,拟对位于其道路红线内的现有高压架空输电线路110kV朱福线#22~#24段塔位及跨越的#26~#27段进行迁改,主要工程内容(1)拆除110kV朱福线#19~#29段单回路导线,长度2.838km,拆除110kV朱福线#20~#27共8基塔;(2)新建110kV朱福线路B1~A5段单回线路,长度2.103km,新建5基铁塔;(3)新建220kV教育城站线B1~B3段双回架空线路,长度0.54km,新建220kV教育城站线C2~C3段单回线路,长度0.24km(本期按单回挂线);(4)更换110kV朱福线#19~A5段单回路导地线,长度0.174km,更换110kV朱福线B1~#29段单回路原有导地线,长度0.717km。项目总投资为资363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其技术评估意见(中大环技〔2024〕732号),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废水经沉砂池预处理后全部回用。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减少对环境影响。施工期工地要严格落实“6 个100%”扬尘控制措施,及时清运和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做好施工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处理处置。

      (二)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工作。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划定施工线路,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可能降低工程施工对线路沿线植被的影响,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

      (三)营运期项目架空线路下方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1、4类标准要求。

      (四)营运期项目架空线路运行产生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控制限值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六)国家或地方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有新标准新要求的,从其规定执行。

      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本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如涉及规划、土地利用、建设、水务、消防、安全等问题,按相关部门规定和意见执行。

      五、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广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窗口(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020-83555988)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25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