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者助手
  • 无障碍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吉利石场闭坑复垦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3-06-07 来源: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
    【字号: 分享

    穗环管影(增)〔2023〕74号


    广州市吉利石场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吉利石场闭坑复垦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吉利石场位于广州市增城增江街三江四丰村焦窿,目前已停止采掘,计划开展吉利石场闭坑复垦和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本项目采用建筑废弃物将矿坑填平(回填标高不超过45m),最后进行土地复垦。本项目服务年限5年,建筑废弃物总受纳量约750万立方米,占地面积209200平方米。本项目仅接纳广州增城区及周边区域的建筑工程及公共设施建设工程、城市更新及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等产生的建筑废弃物硬块(混凝土块、砖块)及泥土。

      项目员工人数15人,均不在项目内就餐住宿,全年工作250天,一班制,一班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9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0万元。

      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其技术评估意见(中大环技〔2023〕72号),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营运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废水标准用后本项目场地内绿化灌溉,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反复使用、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水与地表径流一起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车辆清洗废水标准与城市绿化废水标准较严者后,部分回用于场地道路洒水及生产抑尘,部分用于本项目场地内绿化灌溉,不外排。

      (二)营运期,本项目采取密闭车辆运输、运输车辆冲洗、控制车速、防尘网遮盖、清扫及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沉淀池底泥定期打捞,回填于深坑。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项目应严格按要求接收建筑废弃物,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六)国家或地方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有新标准新要求的,从其规定执行。

      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本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如涉及规划、土地利用、建设、水务、消防、安全等问题,按相关部门规定和意见执行。

      五、如您对本机关作出的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83555988),也可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地址: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电话:020-87533928)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建议您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7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