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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扶贫资金项目调整的复函

    2019-07-10 来源: 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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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城街、朱村街、永宁街、仙村镇、派潭镇、正果镇、中新镇、新塘镇政府:

      发来《荔城街道办事处关于申请2018年扶贫“双到”回收资金项目变更调整的函》(荔街函〔2019〕113号)、《荔城街道办事处关于申请2018年巩固扶贫新农村建设项目变更调整的函》(荔街函〔2019〕110号)、《荔城街道办事处关于申请2019年巩固扶贫新农村建设项目变更调整的函》(荔街函〔2019〕159号)、《关于申请变更2013-2016年广州市“双到”回收资金工程项目实施单位的函》(增仙府函〔2019〕175号)、《关于申请变更2013-2016年广州市“双到”回收资金工程项目实施单位的函》(增仙府函〔2019〕188号)、《派潭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调整派潭镇2018年广州市扶贫”双到“回收资金(第二批)项目的函》(派府函〔2019〕676号)、《关于申请更改调整正果镇部分“双到”结转结余资金项目的函》(正府函〔2019〕247号)、《关于申请更改调整正果镇部分2018年巩固扶贫成果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资金项目的函》(正府函〔2019〕241号)、《关于申请更改调整正果镇部分2018年巩固扶贫成果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资金项目的函》(正府函〔2019〕241号)、《关于申请更改调整中新镇2018年“双到”结转结余资金项目的函》(中府函〔2019〕440号)、《关于申请更改调整中新镇2019年巩固扶贫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函》(中府函〔2019〕442号)、《关于2018-2019年巩固扶贫新农村建设项目申请调整的函》(朱街函〔2019〕247号)、《关于变更新塘镇乌石村2019年巩固扶贫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函》(增新府函〔2019〕513号)、《关于申请变更永宁街2019年巩固扶贫成果推进新农村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的函》已收悉,根据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呈批表(办文编号:〔2019〕494号),区政府已审批同意上述文件提及的项目调整申请,具体项目调整内容详见附件。请根据区政府的批示精神,此次项目调整后必须按要求实施,加快项目推进,不得再调整。

      特此函复。

      附件:扶贫项目调整汇总表

     

    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

      (联系人:邓俊杰,电话:32178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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