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转下达广州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的函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发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的函 》(穗财社〔2024〕27号),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下达给贵局,具体项目、功能科目、经济分类科目金额及绩效目标等详见附件,此项资金支出列2024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07 就业补助”,并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为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请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财经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促进财政资金发挥作用。
附件:1.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预算资金的通知
2. 2024 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分配方案及绩效目标
3. 2024 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分配计划表(区分科目)
4.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的函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2024年7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的函(穗财社【2024】2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