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海绵城市示范)的通知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海绵城市示范)的通知》(穗财环〔2023〕2号,下称《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1,700万元转下达给贵局(详见《通知》附件2),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支出列“2110399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此项资金列入2023年度支出,待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二、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截留,确保专款专用。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海绵城市示范)的通知(穗财环〔2023〕2号).pdf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2023年1月17日
(联系人:陈浩民,联系电话:8265601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