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转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中央财政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
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中央财政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3〕7号),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1266万元转下达给你单位,具体资金用途、资金科目、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项目名称与该项资金预算指标文中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
并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二、此次下达资金为“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302-困难群众救助”,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
三、请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建立资金管理台账,提高资金拨付时效性、公开度、透明度,切实将资金按月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同时要积极落实资金分配主体责任,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中央财政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 .pdf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2023年1月17日
(联系人:王珣,联系电话:8265630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