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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转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2-07-01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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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社〔2022〕23号),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764.90万元转下达给你单位,支出列入“20807就业补助”,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社〔2019〕12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

      二、此次下达的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请积极落实资金分配主体责任,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2022年6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社【2022】2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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