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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转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清算资金的通知

    2022-06-09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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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教育局:

      广州市财政局发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清算资金的通知》(穗财教〔2022〕68号,见附件),现将我区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清算资金(其中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央3,840,000元,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省级4,830,000元,城乡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补助资金1,820,500元,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中央210,000元,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省级160,000元,中央财政支持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综合奖补项目)13,590,000元),合计24,450,500元转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穗财教〔2022〕68号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及时做好各项资金指标的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并准确列入相关科目,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二、上述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请主管部门和具体用款单位落实好项目管理和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严格把关直达资金相关支出,严禁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等方式人为拉高支出进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属于惠企利民资金,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如具体资金管理办法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三、请你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

      四、根据中央有关规定,2022年提高国家规定课程循环教科书更新配给比率,即:将三年一循环变为两年一循环(每年更新50%的循环教科书),相应的免费教科书循环比例由小学83.75%(计算方法为:75%+25%×35%)、初中87%(计算方法为:80%+20%×35%),调整为小学87.5%(计算方法为:75%+25%×50%)、初中90%(计算方法为:80%+20%×50%)。请你单位组织实施好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采购和循环使用工作,保障学生课前到书。

      五、中央财政支持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综合奖补项目)13,590,000元,严格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印发的《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56号)中规定的用途,将资金统筹用于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支出,本次资金安排后,不得抵减市县本级财政年初安排的教育支出预算额度,严禁将补助经费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从补助经费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2022年6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清算资金的通知(穗财教〔2022〕6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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