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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转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

    2022-05-3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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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穗财农〔2022〕30号),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37万元转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收入列2022年度“1100231贫困城区转移支付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支出列2022年底“21305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此次下达的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此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各地吸纳外省脱贫人口来粤就业进行专项补助,具体请根据财政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和《广东省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粤财农〔2021〕119号)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三、请积极落实资金分配主体责任,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按照下达的资金建设内容及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2022年5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穗财农【2022】3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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