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转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及课本费的通知
区教育局:
广州市财政局发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及课本费的通知》(穗财教〔2021〕209号,见附件),现将我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及课本费2,371,587元(其中: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2,342,087元,特殊教育课本费补助29,500元)转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穗财教〔2021〕209号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及时做好各项资金指标的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根据附件所列内容编制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你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
三、此项资金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省级对应安排资金,同步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请主管部门和具体用款单位落实好项目管理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提前谋划,做好2022年直达资金支出计划,严格把好直达资金支出关。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2022年1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及课本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