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转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4批)的通知
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4批)的通知》(穗财农〔2021〕51号),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4批)49.5万元转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支出请列“213农林水支出”,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二、此项资金专项用于开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请你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严格按文件要求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2021年7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4批)的通知(穗财农【2021】5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