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转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第2批)的通知
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第2批)的通知》(穗财农〔2021〕39号),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第2批)11万元转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支出请列“213农林水支出”。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二、请按照《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者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2021年6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第2批)的通知(穗财农【2021】3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