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转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1批)的通知
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1批)的通知》(穗财农〔2021〕31号,附件),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1批)6万元转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转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请全额编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详见附件)。
二、此项资金专项用于农业生产救灾,请按照预算管理有关
规定,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请你单位严格按文件要求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2021年5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