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0〕49号),现将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1,241.45万元转下达给你单位(详见附件)。本次下达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为直达资金,标识为“01003特殊转移支付”,在优先保障患者救治费用、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后,统筹安排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治物资采购费用。请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0】49号).pdf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2020年11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