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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转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2021-06-09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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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城区教育局:

      广州市财政局发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教〔2021〕69号),现将我区2021年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4,800元转下达给你单位,该资金支出列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2050204高中教育”相关项,上述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穗财教〔2021〕69号和粤财科教〔2021〕71号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及时做好资金分配,并按程序拨付使用,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加强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的监管。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央直达资金监控的工作要求,为做好直达资金管理工作,请你单位按如下要求开展工作:

      (一)资金支付方面。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点对点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要及时形成支出,监控资金支出进度和流向。

      (二)资金台账方面。惠企利民的资金要按照要求建立受益企业或个人明细信息台账,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准确的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信息提供给财政部门,定期与财政部门对账,做到账目清晰、账账相符。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2021年6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教【2021】6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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