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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转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1-07-07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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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农〔2021〕38号),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5万元转下达给你单位,此项资金支出列2021年度“21305农林水支出-扶贫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各地吸纳外省脱贫人口来粤就业进行专项补助,具体请根据财政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和省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二、请你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按省下达的资金建设内容及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2021年6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农【2021】3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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