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转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广州市增城区科工商信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穗财教〔2021〕82号),现将增城区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二批)70万元转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全额列入2021年支出,按程序拨付使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据实清算。
二、请你单位积极落实资金分配主体责任,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预算执行中,对不具备实施条件、项目进展缓慢及预计难以支出的项目,资金应及时上缴财政。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穗财教【2021】82号).pdf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2021年6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