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转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部省市联动专项等)的通知
广州市增城区科工商信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部省市联动专项等)的通知》(穗财教〔2021〕86号),现将增城区2021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120万元转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项目资金为科研资金,并已落实到具体项目,请你们在收到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后尽快按相关规定直接支付至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户。
二、项目承担单位是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科研项目资金监管,要严格落实专账核算,定期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情况。因故终止或撤销的项目须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报批,并按要求退回财政资金。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整体绩效目标和阶段性绩效目标,并选择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对项目负责人开展定期跟踪监督,以及日常绩效目标运行跟踪管理。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2021年8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部省市联动专项等)的通知(穗财教【2021】8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