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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转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资金的通知

    2021-08-24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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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1〕54号),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资金499,690.64元转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资金支出列“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科目,该资金为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此次安排资金请按照规定使用,并及时拨付资金,按中央提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要求将补助及时发放到位。

      三、请你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结合省和市对预算管理的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2021年8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1】5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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