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的通知
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的通知》(穗财保〔2025〕116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1,734万元提前转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用途、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我局将按程序下达。
二、此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请在数字财政系统及时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
三、此次下达的资金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304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含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
四、请严格按规定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的通知(穗财保【2025】116号).pdf
粤公网安备 44011802000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