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转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广州市财政局发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建〔2025〕1号),现将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详见附件)转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严格按文件规定使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购置交通工具等支出。
二、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完成后,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
三、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2025年1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建【2025】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