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者助手
  • 无障碍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儿童手套、围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0-10-21 来源: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分享

      1 抽样方法

      在企业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

      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6双/条,其中5双/条为检验样品,1双/条为备用样品。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2 检验依据

      本次抽查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依据见表1。

      表1儿童手套、围巾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检验方法

    重要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产品使用说明(标识)

    GB/T 5296.4

    GB 31701

    相应产品标准

    GB/T 5296.4

    GB 31701

    相应产品标准


    2

    甲醛含量

    GB 31701

    相应产品标准

    GB/T 2912.1


    3

    pH值

    GB 31701

    相应产品标准

    GB/T 7573


    4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 31701

    相应产品标准

    GB/T 17592


    5

    耐水色牢度

    GB 31701

    相应产品标准

    GB/T 5713


    6

    耐酸汗渍色牢度

    GB 31701

    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2


    7

    耐碱汗渍色牢度

    GB 31701

    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2


    8

    耐干摩擦色牢度

    GB 31701

    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0


    9

    耐湿摩擦色牢度

    GB 31701

    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0


    10

    耐洗(或皂洗)色牢度

    相应产品标准

    GB/T 3921

    相应产品标准


    11

    耐唾液色牢度

    GB 31701

    相应产品标准

    GB/T 18886


    12

    纤维含量

    GB/T 29862

    相应产品标准

    FZ/T 01057

    GB/T 2910等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31701-2015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T 5296.4-201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GB/T 29862-2013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FZ/T 24011-2019 羊绒机织围巾、披肩

      FZ/T 24019-2012 印花羊绒针织品

      FZ/T 24026-2018 羊绒机织超薄披肩

      FZ/T 43014-2018 丝绸围巾、披肩

      FZ/T 73015-2009 亚麻针织品

      FZ/T 73005-2012 低含毛混纺及仿毛针织品

      FZ/T 73018-2012 毛针织品

      FZ/T 73025-2019 婴幼儿针织服饰

      FZ T 73047-2013 针织民用手套

      FZ/T 73044-2012 针织配饰品

      FZ/T 82006-2018 机织配饰品

      FZ/T 81012-2016 机织围巾、披肩

      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