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新塘“2·1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3年3月2日,增城区应急管理局接到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转来市民余德均的求助函称:2023年2月12日10时35分,其在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大敦大道167号3楼一制衣厂(该厂经营者为陈平,因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以下简称为陈平制衣厂),在使用布料裁断机工作过程中,被机械切断左手尾指第一指节,造成其受轻伤,要求政府部门介入调查(以下简称“‘2·12’事故”)。
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于2023年5月23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交的《增城新塘“2·1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增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立增城新塘“2·1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一)成立评估组
2024年4月18日,广州市增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组,评估组组长由袁成光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新塘镇政府的有关同志组成。评估组依据《评估办法》,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开展事故评估工作。
(二)确立评估对象及评估内容
1.确立评估对象。评估组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从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的落实情况,确定本次评估对象如下:
(1)广州市增城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应急管理局”);
(2)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新塘镇政府”);
(3)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陈平制衣厂。
2.确立评估内容。评估组根据《评估办法》,逐项对照《事故调查报告》中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等确立本次评估内容,编写《责任追究情况检查表》《落实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建议检查表》《座谈问询人员名单》《座谈问询问题表》。
(三)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组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利用各类评估检查表,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核实;拟对陈平制衣厂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件、档案、台账、通报等进行查验,通过资料审查、问询、走访等方式评估陈平制衣厂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评估组通过查阅新塘镇政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提交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及开展相关工作的文件资料,评估新塘镇政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具体举措与工作成效。
二、总体评估意见
从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塘镇政府、陈平制衣厂对“2·12”事故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的落实情况总体来看,评估组经评估认为:
(一)各评估对象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已落实。
(二)陈平制衣厂、新塘镇政府针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的建议,其中,陈平制衣厂已于2023年3月3日将所租赁厂房、生产设备和附属物件转让予他人,由承租人自主经营管理,故对其不予评估;新塘镇政府已基本进行防范整改。
(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能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其他同类事故的发生。
三、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责任追究的相关文件,已明确《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梳理如下表:
四、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资料审查、查阅文件、问询、走访等方式,针对“2·12”事故的发生原因及事故后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开展评估工作。其中,陈平制衣厂已于2023年3月3日将所租赁厂房、生产设备和附属物件转让予他人,由承租人自主经营管理,故对其不予评估;经评估,新塘镇政府已基本进行防范整改,其通过督导陈平制衣厂受让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市场规范整治工作机制的举措,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新塘镇政府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督导陈平制衣厂受让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新塘镇政府一是督导陈平制衣厂受让方持证经营。2023年3月3日陈平制衣厂转让给经营者杨超后,新塘镇督促经营者杨超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其已于2023年6月25日办理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为广州市增城凤娇制衣厂。二是加强对陈平制衣厂受让方安全监管。新塘镇政府加强对该厂的安全生产监管巡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督导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4年2月27日,针对检查其发现的主要负责人未建立安全生产主体台账资料(包括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等)以及生产车间裁床作业岗位未设置当心机械伤人和必须佩戴防尘口罩警示标志,生产车间部分灭火器、消火栓被杂物堵塞,且部分消火栓消防水带老化,箱门缺失等安全隐患问题,其已于2024年3月26日闭环整改。
(二)开展专项整治,健全市场规范整治工作机制,以整治市场规范
新塘镇政府一是开展无证照专项整治工作。2023年5月30日,新塘镇印发《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各类无证无照经营主体,将“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等作为整治重点区域,明确各有关单位职责,要求其层层构建“全覆盖、全天候、全方位”立体巡防网络、广泛宣传、加强协作、强化报送、并将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综治平安建设考核的工作要求。2023年以来,新塘镇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3210户,责令整改270户,引导办理营业执照4466户。二是逐步建立健全市场规范整治工作机制。新塘镇厘清部门监管责任,落实镇政府与村、社区签订整治无证照行为专项行动目标责任书53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了权责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同时,充分发挥12345受理平台作用,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无证照经营违法行为,完善举报制度,把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作为日常工作,加大宣传无证照经营的危害,提高人民群众地址无证照经营行为的自觉性。
五、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
“2·12”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能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其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有序推进市场规范整治、营造浓厚合法经营氛围等举措;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强化工贸行业的巡查监管、开展专项检查,着力整治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等举措,举一反三开展工作,一定程度避免其他同类事故的发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具体如下:
(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
1.加大无证照经营的治理力度,有序推进市场规范整治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是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市场规范整治工作机制。自2023年5月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以增城区整治办的名义向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印发了《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完善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机制的通知》,向各市场监管所、局有关单位、机关各科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无照及相关无证经营查处工作的指导意见》,逐步明确、厘清各部门、单位、科室的任务分工,完善组织领导、督导巡防、协助联动、定期会商和考核评估五大机制,并指导镇街与所属部门及辖区各村居签订责任书,以村居为单元成立属地巡防工作小组,调动各镇街巡防力量,对全区社区、行政村开展全覆盖排查,逐步建立健全市场规范整治工作机制。二是常抓不懈,推进无证照经营常态化整治。2023年5月8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有关单位、机关各科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压实各科、所责任,明确本年度重点整治区域和对象,明确工作期限,提出工作要求,并将整治工作纳入2023年度区平安建设考评内容。2023年,累计检查市场主体4936户,排查无证照经营106户,责令改正106户,引导办证照95户,接收并发送各职能部门无证照生产经营线索56条,查处无照经营案件32宗,罚没63.02万元,立案查处无证经营案件29宗,罚没18.71万元,查处为无照或无证经营提供经营场所的违法出租屋主案件20宗。三是聚焦目标,着力攻坚整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展开专项整治,以涉事地址周边为重点区域,以服装加工行业为重点行业制定了大敦片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两个无证无照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组,对涉事地区周边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检查市场主体206户,发现无照经营18户,责令改正18户,引导办照16户,取缔2户,有效消除了涉事地区无证无照经营隐患;另外,针对性开展了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领域、校外教育培训领域等多个专项行动,对群众关切、社会影响大、危害性大的行业领域进行了专项整治。四是建立信用公示制度,加强事后监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要求,将无证无照经营案件进行汇总与上报,并记入信用记录,依法公示相关信息。
2.营造浓厚合法经营宣传氛围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是面对面警醒经营者无证无照经营的危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宣传工作融入到日常巡查监管中,组织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向广大经营者和市民进行宣传教育,讲解无证无照经营的危害。二是依托宣传渠道,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广泛宣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适时曝光案例,提高经营者合法经营意识,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市场周边、工业园区等重点场所张贴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市民踊跃提供违法线索,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二)区应急管理局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
1.强化工贸行业的巡查监管
区应急管理局强化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巡查监管。2023年5月26日至2024年4月24日,区应急管理局共检查工贸企业215家次,出动531人次,发出相关文书308份,查处隐患405条。
2.开展专项检查,着力整治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
2023年6月13日,区应急管理局向各镇(街)安委办印发了《增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增城区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以及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等5项排查整治的具体要求以及明确政府监管部门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确保精准执法以及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等4项工作要求,督促工贸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以推动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系统治理。截至2023年12月5日,共排查上报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105条,立案处罚46宗,合计行政处罚金额66.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13日,已整改重大事故隐患99条。
六、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评估组在此次评估工作中未发现评估对象在安全管理及安全监管方面存在主要问题。
七、相关工作建议
1.建议区应急管理局持续落实加强对对纺织和轻工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无证无照等方面的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
2建议新塘镇政府持续加强对辖内制衣厂的安全监管,强化落实市场规范整治工作机制。
3.建议评估对象继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与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安全风险防范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