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提醒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要遵守下列防火事项:一是遵守电气安全使用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安装不合格的保险丝、片;二是遵守燃气安全使用规定,经常检查灶具、严禁擅自拆、改、装燃气设施和用具;三是不得在阳台上堆放易燃物品和燃放烟花爆竹;四是不得将带有火种的杂物倒入垃圾道,严禁在垃圾道口烧垃圾;五是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六是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物品、存放电动车,七是保护好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防止损坏、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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