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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城区金融支持城乡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解读材料

    2022-07-19 来源: 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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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查看原文政策: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金融支持城乡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编制背景

            根据《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东广清接合片区实施方案》要求,在2021年至2025年试点期间,为推动金融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加强资金融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我局草拟了《增城区金融支持城乡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以下称“《若干措施》”)。

            二、编制依据

          (一)《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东广清接合片区实施方案》(粤府函〔2021〕76号)

          (二)《关于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广州(片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函〔2021〕86号)

          (三)《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19〕1号)

          (四)《广东省高质量推进电子支付市场建设促进城乡消费能力全面升级工作方案》(广州银发〔2020〕36号)

          (五)《广州市金融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分工方案的通知》

          (六)《广东省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财金〔2020〕26号)

          (七)《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

         (八)《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3号)

         (九)《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

         (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 加大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支持的意见》(粤财金〔2020〕22号)

        (十一)《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乡村振兴和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38号)

        (十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

        (十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风险投资市场规范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21号)

        (十四)参考文件:《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苏州股权投资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风险投资发展办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金融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

          三、文件主要内容和条款的说明

        《若干措施》内容包括七大部分共三十条,七大部分分别是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建立多元化融资机制,促进资金融通,不断优化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主要内容如下:

        (一)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该部分内容包括:建设乡镇一级银行网点、农村金融服务站、助农取款点三级机构相互支撑的农村金融机构全覆盖网络;推动银行机构创新线上综合服务模式;推动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发展;加大村镇基层协保体系建设力度。亮点:鼓励各金融机构下沉机构网点,合理调整机构网点布局,原则上结合我区“新乡村示范带”建设关于有效整合优势资源的需要,设置农村金融服务站。通过建立村委评价机制,鼓励农村金融服务站开展“定点定时定人”(三定)服务。按照“分类分级分档”管理原则,依据村委评价和抽查核实的情况给予在正果、派潭、小楼镇建站并挂牌营运的金融服务站运营补贴,标准为每年5万元。以政策倾斜的方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北部山区建设金融服务站,以解决北部山区金融服务较为薄弱的问题。

         (二)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该部分内容包括:明确抵押登记职责,拓宽农村产权担保物范围;建立农村产权抵质押物价值评估机制;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和建立风险缓释机制。亮点:创新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颁证及抵押登记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权备案注记工作,出具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权证明文件,进行抵、质押贷款,推动留用地股权收益质押贷款,开展活体畜禽、作物等生物资产抵押贷款。该部分内容理顺了农村产权发证、价值评估、抵押登记(注记)、流转处置、风险补偿等一系列实现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的路径和机制。

         (三)建立多元化融资机制,促进资金融通。该部分内容包括:支持城乡融合重大项目建设;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企业通过上市、挂牌直接融资;利用债券、REITs等融资手段支持城乡融合项目发展;推动“政银担”合作,为中小微企业、“三农”融资增信。亮点:一是建立、完善重大项目融资专家咨询、重大项目融资对接机制,支持社会资本投资乡村振兴、美丽乡村、村级工业园改造重大项目建设。二是为引进优质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并投向区内现代农业领域,新设投资本区企业奖励、对本区经济贡献奖励;三是延续疫情期间为企业融资增信的区级融资担保补助专项,并进一步明确担保费补助对象为“小微企业和农户”。由财政安排资金设立区级融资担保补助专项,对在我区新注册设立并开展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机构给予10万元奖励,对参加融资担保投保的区内注册的小微企业和农户,给予不超过担保金额1.5%的担保费补助(按年度结算),每家企业每年最高20万元。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新注册设立并开展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机构和参加融资担保投保的我区内注册的小微企业和农户的奖励和补贴事项按照本措施执行。

         (四)不断优化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该部分内容包括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和产品;大力推进涉农保险业务,降低三农经营风险;搭建“惠融通”产融信息平台,建立常态化“多对多”、“多对一”精准产融对接机制;加强农村地区金融知识普及,提升居民金融素质。亮点:一是推动政策性、商业性农业保险协调发展,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创新推广价格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等保险品种,分散农业经营风险;二是通过组织金融知识宣讲团,利用村广播站、区内报纸、电视台、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在各村开展金融基础知识宣传,推广金融服务产品,提供金融服务咨询。三是搭建“惠融通”产融信息平台,进一步推动精准产融对接。

        (五)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该部分内容包括:完善信用信息档案,建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信用白名单机制;促进信用、信贷联动;开展信用村建设;对农业企业提供增信支持。亮点:一是首次在我区区级规范性文件中同时提出“农业经营主体、农户信用白名单机制”“农业企业信用修复”的措施。二是通过采集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础信息,扩大“农融通”平台农村信用信息档案数据规模,盘活沉淀在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增信,推动银行机构和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农融通”平台开展融资对接。全方位地提升农村地区的信用建设水平。

         (六)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统筹协调,由增城区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专项小组全面统筹协调金融支持城乡融合发展相关工作。二是加大对各类农村金融乱象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农村非法集资和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坚决遏制非法集资向农村地区蔓延。三是加强财政保障。由区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元设立金融支持城乡融合发展资金专项。

         (七)其他事项。本措施涉及的奖励和补贴的申报材料和申报流程等内容,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具体申请指南。本措施规定的企业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依法依规被限制适用政府财政支持措施等优惠政策的,不能享受本措施规定的相应扶持政策。

           四、名词解释

         (一)农村金融服务站:农村金融服务站是指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广州市农村金融服务站建设指导意见》(穗金融〔2015〕17号)建设的,为农村群众提供自助金融服务、宣传金融业务和普及金融知识的农村金融服务场所。

         (二)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是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中的经营权。

         (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权:是指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收益权。

         (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设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企业,企业名称可使用“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字样,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

         (五)私募创业投资基金是指对未上市的创业企业、成长性企业股权进行投资,待其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非证券类投资企业,企业名称可使用“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字样,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五、解读途径、时间

          1.集中解读

           时间:该政策印发实施后至2022年12月

           途径:报刊、政府网站、宣讲会等

           解读单位: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常态化解读

           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途径:电话、QQ群、微信群等

           解读单位: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增城区行政中心4号楼331室

           电话:020-8275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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