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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加快推进增城区耕地“零弃耕”工作措施》

    2020-09-15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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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查看政策文件原文: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增城区耕地“零弃耕”工作措施的通知

      政策解读如下:

      一、关于《措施》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有关工作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整治抛荒地的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下的粮食安全生产工作,今年3月以来,增城区农业农村局以春耕生产为契机,牵头开展增城区耕地“零弃耕”专项行动,推动区内丢荒耕地复耕复种复绿,引导有条件的耕地种植粮食作物。增城区在推进过程中,各镇街反映政策措施还不够具体,而且缺乏相应的奖惩机制以及对于征而未用或正在办理审批手续的现状耕地存在丢荒或闲置情况如何处置等问题。

      为此,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等部门,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若干措施等3份文件的通知》文件精神,组织起草加快推进增城区耕地“零弃耕”的若干措施稿,充分征求13个镇政府(街道办)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加快推进增城区耕地“零弃耕”若干措施》。

      二、关于《措施》出台的意义

      一是针对前期工作中发现的难点,各部门、各镇街可以精准施策,为加快推进耕地“零弃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抓手;二是初步明确了各单位工作职责;三是通过建立奖惩机制加快推动相关工作。

      三、关于《措施》的主要内容

      《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广州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拟定,共提出5条措施。第一条,明确2020年底前完成复耕复种复绿。第二条,对造成耕地和征而未用现状耕地丢荒、闲置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明确要采取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督促项目施工方做好耕地修复等工作,对“正在办理征地审批手续(或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耕地”以及“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两种情形如何防止丢荒、闲置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三条,建立约束机制,包括取消耕地地力补贴、基本农田保护补贴、土地流转补贴、提醒谈话以及对于工作落实较好的镇街给予农业项目资金安排、评优评先倾斜等。第四条,明确区农业农村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在推进“零弃耕”中相应的督导职责。

      四、关于《措施》的创新举措

      《措施》针对各种类型耕地尤其是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丢荒、闲置制定了相应措施,有效提高了耕地利用率。一是针对正在办理征地审批手续(或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耕地,明确了在发布征地公告(或取得农用地转用批复文件)前应保持正常农业生产,不能闲置、荒芜。二是针对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明确三个月内不用的,应当加强管理,及时组织绿化,有条件的可以组织耕种。三是区级强农惠农政策与丢荒耕地整治挂钩,有丢荒行为的经营主体,暂停发放区级土地流转补贴。

      五、关于《措施》的工作保障

      《措施》明确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牵头加快推进耕地“零弃耕”工作。同时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成立工作督导组,实行常态化督导、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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