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2017年8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实施《广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办法》,据该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增城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3.《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
4.《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
5.《广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办法》
三、制定政策的意义
(一)《细则》进一步规范增城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引导乡村建设合法有序开展,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保障农村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细则》针对性强,各主体职责、程序流程规定清晰,构建“区主导、镇街主抓、村社主体”的乡村建设规划审批体系,明确各职能部门、各镇街、村社在规范农房建设管理中的职责,有利于受委托的镇、街开展村民个人非公寓式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落实。
(三)《细则》符合增城区现实需要,对村庄建设规划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和指引,优化简政放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按照“村民申请、村级审查、镇街审批”的模式,将农村建房审批权限委托镇街实施,村民提交一次建房申请即可一站式办理村民个人非公寓式住宅的规划许可事项,避免村民往返跑多趟,实现便民利民。
四、主要内容
《细则》原则依照《广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遵循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一户一宅、依法审批、公开公平、遏制违法建设的原则,结合增城区的村庄规划管理实际,对村民个人建设非公寓式住宅行为进行了规范。
《细则》共七章,27条。分为总则,建设用地审批,规划许可,许可的变更、延期与撤回,批后管理,监督管理,附则七个部分。
五、实施期限
《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变化,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