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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城区金融支持城乡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文件解读材料

    2025-01-24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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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城区金融支持城乡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文件解读材料

      一、编制背景

      为推动金融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区政府于2022年7月19日印发了《广州市增城区金融支持城乡融合发展若干措施》。为更好地推动金融服务城乡融合发展,结合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我局对《增城区金融支持城乡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增城区金融支持城乡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以下称“《若干措施(修订)》”)。

      二、编制依据

      (一)《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东广清接合片区实施方案》(粤府函〔2021〕76号)

      (二)《关于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广州(片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函〔2021〕86号)

      (三)《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规〔2023〕6号)

      (四)《广东省高质量推进电子支付市场建设促进城乡消费能力全面升级工作方案》(广州银发〔2020〕36号)

      (五)《广东省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财金〔2020〕26号)

      (六)《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 加大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支持的意见》(粤财金〔2020〕22号)

      (七)《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

      三、文件主要内容和条款的说明

      《若干措施(修订)》内容包括七大部分共二十七条,七大部分分别是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建立多元化融资机制,不断优化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主要内容如下:

      (一)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该部分内容包括:建设乡镇一级银行网点、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助农取款点三级机构相互支撑的农村金融机构全覆盖网络;推动银行机构创新线上综合服务模式;加大村镇基层协保体系建设力度。亮点:鼓励各金融机构下沉机构网点,合理调整机构网点布局,原则上结合我区“新乡村示范带”建设关于有效整合优势资源的需要,设立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通过建立村委评价机制,鼓励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开展“定点定时定人”(三定)服务。按照“分类分级分档”管理原则,依据村委评价和抽查核实的情况给予在正果镇、派潭镇、小楼镇建站并挂牌营运的金融服务站运营补贴,标准为每年5万元。以政策倾斜的方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北部山区建设金融服务站,以解决北部山区金融服务较为薄弱的问题。

      (二)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该部分内容包括:拓宽农村产权担保物范围;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和建立风险缓释机制。亮点:我区已于2023年完成土地经营权颁证和抵押登记试点工作,已常态化开展土地经营权登记和土地经营权抵押权登记相关业务工作。

      (三)建立多元化融资机制。该部分内容包括:加强城乡融合重大项目金融服务保障;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企业通过上市、挂牌直接融资;利用债券、REITs等融资手段支持城乡融合项目发展;推动“政银担”合作,为中小微企业、“三农”融资增信。亮点:建立、完善重大项目融资专家咨询、重大项目融资对接机制,支持社会资本投资乡村振兴、美丽乡村、村级工业园改造重大项目建设。 

      (四)不断优化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该部分内容包括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和产品;大力推进涉农保险业务,降低三农经营风险;完善专业高效的金融服务机制,提供精准产融对接服务;加强农村地区金融知识普及,提升居民金融素质。亮点:一是推动政策性、商业性农业保险协调发展,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创新推广价格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等保险品种,分散农业经营风险;二是通过组织金融知识宣讲团,在各村开展金融基础知识宣传,推广普惠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服务咨询。三是依托“惠融通”产融信息平台,进一步推动精准产融对接。

      (五)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该部分内容包括:完善信用信息档案,建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信用白名单机制;促进信用、信贷联动;对农业企业提供增信支持。亮点:首次在我区区级规范性文件中提出“农业经营主体、农户信用白名单机制”“农业企业信用修复”等措施。通过采集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础信息,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增信,推动银行机构和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融资对接,全方位地提升农村地区的信用建设水平。

      (六)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统筹协调,由增城区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专项小组全面统筹协调金融支持城乡融合发展相关工作。二是加大对各类农村金融乱象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坚决遏制非法集资向农村地区蔓延。三是加强财政保障。由区财政每年安排资金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持续运营。

      (七)其他事项。原《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金融支持城乡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增府办规〔2022〕7号)同时废止。

      四、名词解释

      (一)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是指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平台合作共建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为农村群众提供金融宣传、金融服务支持、涉农主体信用数据采集和党建联络服务的农村金融服务场所。

      (二)农村土地经营权:是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中的经营权。

      (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权:是指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收益权。

      五、解读途径、时间

      1.集中解读

      时间:该政策印发实施后至2025年6月

      途径:政府网站、宣讲会等

      解读单位: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常态化解读

      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途径:电话、QQ群、微信群等

      解读单位: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增城区行政中心4号     

      楼331室

      电话:020-8275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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